为了促进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第十三届全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决定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比赛的要求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
初定于2007年5月13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2、比赛地点:
学校阶梯教室。
3、参赛对象:
在“知荣辱、树新风”征文比赛获奖选手中择优选取。
4、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的演讲内容必须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要求演讲者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愿望和行动,展现新世纪青少年知荣明耻、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讲题要鲜明,内容要实在,切忌内容空泛。
(2)、参赛选手在演讲时,语言要符合年龄特点,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表演服装自备,要求大方得体,符合身份特征,少数民族同学可着民族服饰;比赛采用无伴奏、无辅助设备方式;演讲选手比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参赛选手于5月8日向团委提交1份演讲稿(稿纸规格:15×20),并在标题下注明姓名、性别、班级,演讲稿必须自创。
5、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根据综合评定,从获奖选手中选拔2名学生(男女各1名,不完全以比赛名次为依据),代表我校参加全市比赛。
德育处 团委 语文组 政治组
2007-4-28 |